不连沟煤矿井下巷道补强支护设施购置(单元支架)招标
1、招标条件
不连沟煤矿井下巷道补强支护设施购置(单元支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大路镇。
2.2项目规模:
18Mt/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公告90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方。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液压支架-不连沟煤矿井下巷道补强支护设施购置(单元支架)(CHDTDZ051/17-QT-23801):不连沟煤矿井下巷道补强支护设施60架单元支架购置。
3、投标人资格需要
【液压支架-不连沟煤矿井下巷道补强支护设施购置(单元支架)】
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况,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能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能存在下列情形之1、
1)为招标项现在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
为招标项现在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
为招标项现在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与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提供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为单元支架生产商,须提供所投工作阻力不小于4000KN的单元支架的“MA”标志证书(若换证期间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9.营业额需要: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2项工作阻力不小于4000KN的单元支架销售营业额,并须提供营业额合同对应的用户用证明或水平验收合格证明或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同时须提供营业额合同扫描件(每项营业额合同扫描件均应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需要(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营业额真实性有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不然按无效营业额处置)。
10.本项目不同意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获得招标文件时间:2025-08-0810:00到2025-08-14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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